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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第104章 黎明【正文完结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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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之恒出院后,黎乐并没有回去住,而是带着朗星回到了自己家。

他的理由很简单,面对路之恒的疑惑时,他解释道:“你不是要追我吗,住一起可就算作弊了。”

路之恒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后又什么也没说。他欲言又止了几次,最后长长叹了一口气:“黎老师真严格。”

“防的就是你这样想投机取巧的学生。”黎乐忍着笑,可嘴角的笑意暴露着他愉悦的心情。

可他远远低估了路之恒“求学”的迫切心。

在家住了三天,路之恒每天都会来,一待就是一整天,他帮着一起浇水或者修剪些杂草,一直到和黎乐一起哄完朗星睡着才恋恋不舍回去。有次黎乐忍不住问他“你不上班吗?”

路之恒将卫生间的洗手池擦得锃光瓦亮,然后洗好抹布放在窗边通风,道:“有大姑管着,我去了也没什么事,不如留下来多和朗星培养感情。”

“……”就扯吧。黎乐心想。

不过他的陪伴也有些效果,至少朗星对他的称呼改了,不再只是“叔叔”了,而是在前面加上点前缀,比如“个子高的叔叔”“和爸爸抱抱的叔叔”“戴围裙的叔叔”等等。

是的,路之恒竟然会做饭了。

早晨他出门的时候听宁妈随口说了一句今年的鲫鱼很肥,他想着鲫鱼汤能驱寒,于是他开着刚买下的最新款迈巴赫去菜市场,买了一条拿回去放水槽里养着。当热乎乎泛着奶白色的鱼汤端上餐桌时,一时间黎乐只觉得一定是昨晚吃了菌子一直幻觉到今天中午。

“你什么时候学的?”他接过路之恒递来的满满一碗,小口尝了一下,味道居然很不错。

路之恒喂着朗星,很平淡的说:“这不很容易吗,随便看看就会了。”

“哦,那挺厉害的。”黎乐怎么听都有种骄傲的意思,他很快喝完了,正要再盛一碗,路之恒直接接了过去。他再一看,这家伙嘴角都快扬到天上去了。

吃完饭,黎乐倚着门框看路之恒洗碗。

他很明显的感觉到路之恒变了,究竟什么时候变的,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了。

·

下午两点多时,黎乐换鞋准备出门,刚推门就看见向博洋将车停在门口,他正要去瞧,就听见客房传来关门声,路之恒衣冠整洁的走出来。

“你要出去?”两人异口同声的问道。

路之恒下了楼梯:“嗯,有点事,你呢?”

黎乐戴上最喜欢的水蜜桃帽子:“我出去走走。”话音刚落,他突然想到他俩都走了,家里就只有朗星一个人了。

而路之恒也想到了,他打了个电话:“那我让宁妈过来,你先走,我在家等她?”

黎乐点点头,刚要转身,路之恒又喊住了他。

“帽子歪了。”路之恒微微低头帮他整理着,他理着黎乐有些缭乱的刘海,然后覆在发丝上轻轻吻了一下:“好了。”

他又顺带摸了一下毛茸茸的水蜜桃尖尖,和黎乐的头发一样柔软。

黎乐的脸瞬间通红,咳了一声试图掩饰慌乱的心:“那个,我先出去了,你记得锁好门……”说着,他几乎是仓皇的跑了出去,直到离家很远才终于停下。

奇怪,路之恒又不是第一次吻他,他们连那么亲密的事情都做过,怎么如今只是亲了下额头,他反而心中小鹿乱撞,脸上更是烧的滚烫。

一定是家里暖气开得太足,或者是他穿的太多热的。

嗯,一定是这样。

他沿着路边缓缓走着,今天是一个很特殊的日子,三年前的今天他失去了挚爱,甚至连分别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,连一个正式的墓碑都没有。他只能将一块刻着名字的木牌埋在树下,上个月月初他回去看过,那树下落着叶子,正好铺满了地面,就好像是知道要入冬,连风都要来送他一条厚厚被子。

等到来年开春,风带着花种落在这里,过不了多久就会冒出嫩芽,夏天的时候开的最盛,会吸引来小猫小狗来嬉戏,秋天的时候树上会结出果子,纷纷掉下来是送给小朋友的礼物……

Bradley找了女朋友,是这个小镇上第二个东方人。黎乐回去的时候见过,女朋友很漂亮,说着很正宗的四川话,Bradley吵吵闹闹的时候她只伸出一根手指,瞥了一眼他就老实了。

年轻真好啊。

路上基本没什么人,黎乐踢着路上的石子,一阵风吹过,他感觉念星仿佛就在身边。

“你来啦?”黎乐轻声说道。

“你是来看我的吗?那你是不是也去过家里了?你看到弟弟了吗,是不是很可爱?”黎乐伸手接下被风挂掉的一片树叶,边缘有些残旧,不过看上去仍然很新:“那你有没有见到另外一个人啊,他是……”

还没说完,又一阵风吹来,黎乐拢了拢衣服,等到风过去后才又道:“好吧,我知道你不想提他。”

这次没有风,整条街都很安静。

黎乐又接了一片树叶:“他确实不是一个好爸爸,他还对你做了很过分的事情,他就是个混蛋。”他话锋一转:“可是念星,要是你真的恨他的话,那颗子弹就会打中他的心脏。但现在他活下来了,所以你也是不忍心,最后保了一下他,对吗?”

“你会不会怨我,会不会觉得我是为了弟弟而辜负了你?可我没有忘记你,有时候我在想要是你和朗星都在我身边,那该有多好啊。”

他一路接了很多树叶,都攥在手里拿着,仔细数了数,一共十片。

“你说我给他这次机会是对还是错?”他不知道,未来的事情没办法预测,他只能去赌。如果路之恒不改,可他已经爱的那么深,他又能怎么办呢?

“念星,可以帮一帮爸爸吗?如果你觉得对,那……”

然而他还没说完,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。他拿出来看,备注是路明珵。

“小叔怎么了?”他问道。

路明珵焦急的声音传来,问他路之恒在不在旁边?“公司临时遇到点事,大姐没法一个人决定,给他打电话又不接,我就来问问你……”

黎乐道:“他说有事出去了,没去公司吗?”

“没有啊,唉算了,我再让人去找找吧。”很快他就挂了电话。

风完全停了下来,就连树上零星的几片树叶都不摇动了。黎乐叹了口气,他能感觉到身边很空,那些想说想问的话也许只能留到明年了。他给路之恒打去电话,果然和路明珵所说一样,始终没人接听。

听路明珵说事情有些棘手难办,他想了想,然后拨给了向博洋。

他的电话打了两遍才通,黎乐转告了公司的事,对面信号很差断断续续的,他随口问了一句他们在哪儿,却在听到向博洋的回答时愣住了,连手中的树叶都散落一地。

-

路之恒坐在一座墓碑前的空地上,将带来的两束白菊花一个放在面前的方石上,一个放在旁边另一块碑前。

他只是坐着,静静的望着碑上的字。

过了一会儿,身后传来脚步声,那人将花放在了旁边的碑前。他站在那里不走,两人都没说话,良久,那人动了一下想要走开。

路之恒开口了:“把你的花拿走,你不配送给她。”

路明万苍老了许多,这一年经过风吹雨打秋去冬来,让他的脊骨也弯了许多:“小恒,我是真心想来看看她的。”

“真心?”路之恒嗤笑一声:“你有心吗?”

路明万沉默了。

一年前他被路之恒送到这公墓陵园,他所负责的区域正是唐瑛所在的地方,路之恒还买下了她旁边的另两座墓。他今年只见过路之恒两次,一次是半年前来祭奠唐瑛,一次就是今天来看望孩子。

他道:“不管怎么说,我对你母亲也曾有过一点真情,她是个好姑娘,如果能早一点遇见的话,我想我应该会爱上她,那么如今的结果都会不一样了。”

路之恒的脸色瞬间变了:“别假惺惺的了,你在她面前说这话的嘴脸真恶心。”

“小恒……”他刚想狡辩,就看到不远处走来一大一小两个人。他突然像是心虚了一样,压低帽檐匆匆走了。

路之恒懒得管他,他伸手扫过碑前刚被风吹来的树叶,他有些奇怪,这里也没树,哪来的树叶?

他捏着叶柄摩挲着,余光瞥见逐渐靠近的两个影子。

他转头看去,竟然是黎乐和朗星!

“你们怎么来了?”他赶紧站起来,他从没和黎乐说起过这事,连宁妈都不知道,除了路明万和向博洋就只有他自己……他突然想到了什么,立刻朝外围看去,就见向博洋果然站在不远处,他瞬间想明白了。

黎乐没回他,而是盯着中间的那块碑,上面写着“黎念星”三个字。

“什么时候?”他问道。

见再也瞒不过了,路之恒只好老老实实答道:“刚离婚那会儿,我想为念星做些什么,就买下来这墓,正好也在我妈旁边。小叔说我妈以前很喜欢小孩子,他们也能当个伴儿,我想他们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也会过得很好吧。”

黎乐紧紧攥着朗星的手,小家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觉得到了一个从没见过的地方很新鲜,他去拿方石上的花,抬头就看到碑上的字。他歪着脑袋看了好一会儿,然后兴奋的对黎乐道:“这是黎,是爸爸的姓,这个是星星的星,可是……”

他指着中间的一个字,绞尽脑汁都不知道怎么念:“这个是什么啊?”

黎乐像是听不到一样,他只是盯着路之恒看:“念星不是被你们家人带走烧掉了吗,这下面放的也是骨灰吗?”

他能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在抖,尤其是看到他手上的树叶时,泪花硬撑着在眼眶里打转。

路之恒却摇摇头:“不是,是……你第一次做的彩超报告。”

那时念星才三个月大,还是黑黢黢的一小团。他赶去医院时只想着黎乐的安危,等他再想起孩子时路明璘不以为然的说“早烧了,留着晦气”。

他很庆幸产检时黎乐要求留下报告,才能在他幡然醒悟的时候依然有个念想。他把报告放在方石之下,这是他和黎乐与小念星的第一次见面,也是仅存的唯一一张照片了。

听他说放的是报告,黎乐感觉心里似乎空了一块。当年他被完全标记后走得匆忙,很多东西都来不及带走。后来他吞安眠药,更是什么都没法带走了,这彩超也就留在了路家。

指甲深深陷进掌心,抵在了那道变浅的刀疤处。黎乐紧紧咬着牙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,移开视线却又看到了另一块碑上的名字,他错愕着指着那块碑:“这个,为什么是你的名字?”

路之恒说的很轻松:“以防万一。有一次把路闻清逼急了他对我起了杀心,我怕以后自己成了孤鬼,所以提前备好了。”

他平淡的表情几乎刺痛了黎乐的眼睛,他猛地往前跨一大步,仰着头直视着路之恒,低声怒喝道:“路之恒你到底还有什么瞒着我!为什么当初我爱你的时候你无动于衷,非要到现在你才想起要弥补?你以为你是谁,你以为这样我就能原谅你吗,你凭什么就笃定我一定还爱你!路之恒你就是个赌-徒,你的赌注就是你的命,你就是想永远困住我!”

眼泪还是掉了下来,可他……可他也真的还爱着。爱到他立刻追过来,爱到他只是看到那两块墓碑的瞬间就完全卸下了心防,再一次将自己交了出去。

路之恒为他擦去止不住的眼泪:“我没打算要你原谅,我只赌那一点点你还爱我。幸好,你仍然心软,也幸好你真的还爱我。”

黎乐想拨开他的手可又做不到,他靠在路之恒的胸前,骂道:“你就是个混蛋,路之恒我讨厌死你了……”

“嗯,我知道,我都知道。”路之恒抚着他的脊背,轻声说着只对他一人的誓言:“这颗心只为你跳动,我用它发誓,你是我唯一挚爱的人,这辈子都不改,永远也不变。”

若在从前,他根本不屑于直白的表露感情,他觉得这是在将自己的弱点公布于众,更容易在这段感情里居于下风。可现在,他早就不在意了。

他捡了一条命回来,正好黎乐还要他,仅仅这样他就觉很幸福了,至于脸面,至于什么弱点下风,通通不重要。

他曾觉得拥有感情就是弱点,于是他竭尽全力想要规避风险,结果伤了唯一爱自己的人。可现在他明白了,感情非但不是唯一的弱点,同时也能让他变得更强大,因为要保护爱的人,他用这份爱给自己做了一副盔甲,他始终是黎乐身边最可靠的骑士,他要保护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不受任何伤害。

黎乐的爱,成为了他余生唯一的信仰。

黎乐感受着这颗跳动的心脏,那么有劲,那么真实。他听过无数次路之恒说爱他的誓言,可只有这一次他才真切的感受到来自路之恒不加掩饰的爱。

他……该信他吗?

那个念星没有回答的问题,终于不可避免的又置于他和路之恒之间。他依然回答不出,就像路之恒所说,他们得用一生去寻找答案。

他们陪着念星说了很多话,朗星趴在黎乐怀里听着,突然冷不丁冒出了一句“哥哥”,两人纷纷一怔,还没等说话,一阵微风轻轻吹过。如今十二月已过中旬,本该是寒风,偏偏这阵风竟是暖的,像是一只温暖的手拂过黎乐的脸颊,他的眼角湿润了,他下意识去抓那缕风,但他又调皮的很快溜走了。

“你相信吗,也许念星一直在我们身边,只是他能看到我们,我们却看不见他。”

路之恒:“我信。”

黎乐又道:“他刚才来过了。”

“那他说了什么?”

“他没说。”黎乐又看向墓碑,而这次他的唇角挂着笑意:“但我想,他是允许了。”

路之恒握住那只骨节分明的手,紧了紧仿佛任何事都不能将他们分开:“那他这算是认可我了吗?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黎乐毫不犹豫道:“等你过了考核期再说吧。”

路之恒笑道:“还要考试啊?能直接给证吗?”

“你怎么不做梦天上掉馅饼呢,笨蛋。”

路之恒抿着唇笑,他喜欢看黎乐羞愤的样子,喜欢听黎乐骂他,混蛋、笨蛋……他都觉得可爱极了。

黎乐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不然一定还会加一个“变态!”他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,走向旁边唐瑛的墓前,深深鞠了一躬,喊了一声“伯母”。

他这次来的匆忙没带花,下次一定补上。他在心里说道。

这是黎乐第一次见到他母亲,路之恒有些心酸,如果没有这些事,黎乐现在应该也跟着他一起喊“妈”了。

他揽着黎乐的肩,对唐瑛道:“放心吧妈,下次来他就改口了,您再等等吧。”

黎乐瞪他:“下次是多久?一年,一个月?路之恒你就这么自信我一定会答应你?”

路之恒很欠揍的点点头:“你都承认爱我了,不然你还想答应谁啊?不过一个月嘛……我觉得有点多,其实明天也算是下次,不如我今晚求婚,你今晚答应我,我们明天扯了证再来?”

黎乐气得跺脚:“你想得美!”他牵着朗星就往外走,路过第三块碑时,他指着那上面的名字道:“这个,赶紧换了。”

路之恒在后面跟着:“我正有这个打算,不如再加上你的名字,我们同穴埋一起?”

“谁要和你埋一起,白日做梦!”黎乐拔脚就走,朗星见他生气,边走边回头对路之恒做鬼脸。

这小alpha……果然越大越皮。路之恒无奈的追上他们。

夕阳西下,落日的余晖为天空镶了一层金边,大地沐浴在橘红色的彩霞下,它慢慢地降落,一如六年前那样,美的像一副肆意泼墨的油画。

黎乐渐渐慢下脚步,他望着一望无际的天边,心想怎么又是一个日落?

他第一次见到路之恒时就是在日落之时,那次路之恒救了他,他以为自己迎来了太阳,结果竟是一头栽进了深渊。后来他逃走了,他以为码头边的那轮日出会是他的希望,可惜依然破灭了。他就像一只被蒙着眼睛的兔子,找不到方向,也看不到曙光。

如今,他又见到了这日落,路之恒也又一次救了他。他仿佛坠入了循环,一遍又一遍重复着爱恨交织,到了现在,他已经不那么肯定了。

路之恒的话,真的能信吗?

朗星雀跃的往前跑,这里没什么人,他可以尽情的放飞自我。突然,他停了下来,双手撑着地从两腿中间倒着看逐渐走来的他们。

黎乐担心他受伤:“危险,快起来。”他刚说完,路之恒已经走了过去。

也不知道是跑热了还是现在倒着憋气,朗星脸颊一片红彤彤的,路之恒正要扶他,朗星却指着那深邃的橙红色,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的道:“爸爸你看,太阳升起来啦!”

黎乐脚步一顿,他朝着远处望去,却先看见了路之恒被晚霞拉长的影子。他们的影子重叠着,就如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一样,相互纠缠生生不息。

太阳“升”起来了,那个问题的答案也已经找到了。

“路之恒。”黎乐轻声喊着他。

对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:“嗯,怎么了?”他问道。

黎乐朝他走去,路之恒亦向他走来。

直到他们面对面,相隔着不过一只拳头的距离,黎乐抬头看着他,就像初见时一样闪烁着耀目的星光。

“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。”他微微一笑,伸出手却是放在了路之恒的心上,鼓动的心跳越来越快,这是路之恒的回应。

“我叫黎乐,黎明的黎,音乐的乐。”

他也成了一个感情的赌-徒,而他的筹码是自己未来的人生。他曾输的一败涂地,可现在他还想再试一次。

他的运气不会再差了,也该让他赢一次这又一轮循环了。

路之恒的眸中透着几分惊讶,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,学着他的话道:“路之恒,诗经有云:如月之恒,如日之升。”

掌心覆在黎乐温热的手背上,这是他此生唯一挚爱之人。

朗星远远的见两人抱在一起,顿时吃起醋来。他像个加足马力的小火车一样一头撞向路之恒,扯着两人分开:“爸爸是我的!”

他大声的说着,趾高气昂的宣示着主权。

路之恒失笑,他有心想要逗一逗自家小宝贝:“小坏蛋,看我不抓到你!”他装作凶狠地朝朗星追去。

朗星见他不再缠着爸爸,同时又多了一个陪自己玩的人,于是兴奋地朝前方跑去,边跑还边回头挑衅:“你抓不到我,略略略~”

望着这对追逐玩耍的父子,黎乐突然感慨良多。

这份爱曾让他遍体鳞伤,他无数次想过要逃离路之恒,却不想兜兜转转,他的身边仍是路之恒。

只是这一次不一样了。

就像那本结婚证,第一次结婚时只是他的一厢情愿,而这次他们是两情相悦。他将自己的余生交给了路之恒,而路之恒也将他视如珍宝。

缘,可遇不可求,而份,却是他们历尽千帆后一点点垒成了高塔,不可动摇,难以瓦解。

黎明来临前总要经历一段黑暗,然而一旦度过那最难熬的时光,当太阳升起之时,前路将尽是明朗。

他们始于日落,衷于爱情。

这一次,他们要一起共赴白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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