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
顧長康從會稽還,人問山川之美,顧雲:“千巖競秀,萬壑爭流,草木蒙籠其上,若雲興霞蔚。”
顧長康畫謝幼輿在巖石妙。人問其所以?顧曰:“謝雲:‘壹丘壹壑,自謂過之。’此子宜置丘壑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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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何也?曰:称情而立文,因以饰群,别亲疏贵践之节,而不可损益也。故曰:无易之道也。创巨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,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也。斩衰苴杖,居倚庐,食粥,寝苫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;哀痛未尽,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是断之者,岂不送死者有已,复生有节哉?凡生天地之间者,有血气之属必有知,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;今是大鸟兽,则失丧其群匹,越月逾时焉,则必反巡,过其故乡,翔回焉,鸣号焉,蹢躅焉,踟蹰焉,然后乃能去之;小者至于燕雀,犹有啁之顷焉,然后乃能去之;故有血气之属者,莫知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,至死不穷。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,则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从之,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?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,则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,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也。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,壹使足以成文理,则释之矣。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大夫七十而致事。若不得谢,则必赐之几杖,行役以妇人。适四方,乘安车。自称曰老夫,于其国则称名;越国而问焉,必告之以其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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