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王處仲世許高尚之目,嘗荒恣於色,體為之敝。左右諫之,處仲曰:“吾乃不覺爾。如此者,甚易耳!”乃開後合,驅諸婢妾數十人出路,任其所之,時人嘆焉。
王長史與劉尹書,道淵源“觸事長易”。
…相关:[韩娱/NCT]星象仪、乌托邦、秦岭往事、我车的卡老是与人撞脸这回事、腐烂的情话、为了还债努力修行、看不见的她、只此今朝、小羊为什么不能和小狗睡觉呢、周瑜传之小乔初嫁
周子居常雲:“吾時月不見黃叔度,則鄙吝之心已復生矣。”
王長史嘆林公:“尋微之功,不減輔嗣。”
舊目韓康伯:將肘無風骨。
…